by car与by the car的恩怨情仇
by car的频度比by the car高得多,但后者也可以有,如
【例句1】I came by the car parked in front of the building. (我路过停在大楼前面的那辆车。)
把上句的the换成a,语法和语义也是没有问题的,
【例句2】I came by a car parked in front of the building. (我路过一辆停在大楼前的车。)
上面两个例句的by the/a car与by car的语义大相径庭。by car的语义是“经由汽车模式”,如
【例句3】We'll be travelling by car. (我们将开车旅行。)[柯林斯高级学者辞典]
article(物件词, 传统译法是“冠词”)的语义效果是其后名词解读为按物件解读,因此【例句1】的the car和【例句2】的a car让受话人的脑海中例句浮现“汽车物件”,再辅以后面的in front of the building的空间位
英语by源自原始日耳曼语*bi,后者本义是around, about。但可能因by简短,所以就被频繁使用,从而附会了N多语义。OED (2nd ed. print)关于它的介词用法有38个义项之多。
人们在解读时,肯定先挑出自己熟悉的或长期稳定的义项来看看是否有能解释得通,如果不通,再尝试其它义项。因此脑子中有“汽车物件”,那么在“在汽车物件旁边”不仅没认知冲突,而且这是经典场景。
上述分析过程,正常大脑在瞬间不自主地完成了。如果不熟悉的场景,或有挑战性的语境,其分析过程就容易被体察出来。
我们再来看下面这个句子,
【例句3】She went to the store by the car. (她去了那辆汽车旁的商店。)
也许我们想表达的是“她开了那辆车去了那个商店”,但【例句3】括弧中是最有可能的。这有两点。第一,看到the car我们就容易想到“物件汽车”,而“商店在物件汽车旁边”很容易脑补出来。第二,若by the car是修饰动词went的副词短语,那么就需要跳过紧靠它the store(关键是“在汽车旁边的商店”一下子就浮现出来了),这就自己给自己找别扭。
出现歧义的情况下,除非抬杠,否则受话人肯定按最节约脑细胞的方式来解读。
再来看下面这个句子,
【例句4】She goes to school by the car. (她开着那辆车上学。)
此句的by the car就会被解释为修饰动词goes。这也有两点。第一, school前面没定物件词,所以大脑不会将school by the car捆绑(若school前有the, 此捆绑很容易出现)。第二, go to school是很熟悉的结构,将其拆分也比较烧脑。
【例句4】可以进一步修改成,
【例句5】She goes to school by car. (她开车上学。)
此句的car前没有物件词,提示受话人此car不指向具体的物件,而是按抽象的模式来理解。
by car比by the car出现多得多,这是因为:
一、强调模式的【例句5】比表达“物件”的【例句4】的表达机会多得多;
二、【例句1,2,3】的语法和语义都没有问题,但有潜在的歧义。如果将by换成beside,则“一了百了”。by换成beside也多不了多少表达成本,而受话人就能无歧义地理解,所以说话人就会可以回避【例句1,2,3】中by表达方式。
再回过头来看by car。这种by用法在现代词典中都单独列为一个义项,含义为used to show how something is done, what means or method someone uses to do something(用来表达某事是如何做的,某人做某事的手段或方法是什么)。但在词源演变上,它仍然可追踪到本义around, about。
by的around本义是“空间关系”,其实后来也拓展到“时间关系”,比如by 2025(单侧化了),所以再推至抽象的around和about也不是不合逻辑。比如【例句5】中的she goes to school可以认为是抽象层面的around the car。
若she goes to school是around the car,则the car为参考基准了,而she goes to school变成附庸了,这显然错置了认知焦点。将by the car变成by car, 则car因无物件词而存在感大大降低,这样【例句5】的表达重心便是常态表达所期待的she goes to school。
长期使用之后,“by+裸名词”就变成了习惯用法,表达使用手段和工具的模式了。
如果按上述推演逻辑,“by+裸名词”是故意淡化名词存在感的,所以下面这样表达就不合适了,
【例句6*】She has a black car. She goes to school by the car.
第二句的the car是回指前面的black car, 但按“by+裸名词”的演绎逻辑是为了淡化car的物件存在感的,而这里的回指则是强化物件存在感的,二者就有冲突了。
“方式语义”的“by+名词”也有用复数形式的,如
【例句7】I refuse to live by their rules. (我拒绝按他们的规则活着。) [剑桥高级学者词典]
如果真的强调实物物件感,by the+noun也是有的,如
【例句8】We went in by the front door. (我们从前门进去了) [剑桥高级学者词典]
【例句7】和【例句8】的用法可以有,但若强调“无物件的模式”,还是要用“by+裸名词”。
以上分析是语法、逻辑、语义、认知混在一起了,读起来很乱。
有些专家往往强调专,比如搞语法不管逻辑,搞逻辑不管语义,这强调某方面的研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若心中只有自己的小领域,那么就是关上门的自娱自乐。
我们生而为人,作为进化发展的一分子,我们的研究目的是提高人类沟通表达效率的,心中要有服务社会的种子。我们最有效服务社会是提高教育效率,更时髦一点还要为人工智能添砖加瓦。
解决自己小领域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人类所有问题,但是明晰自己小领域与提高人类教育效率的不可回避环节,也就找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
语言研究六个层次,语法、逻辑、语义、表达意图(无歧义理解)、易于理解和文采,可以分开研究,但心中要标靶服务教育或人工智能,否则自娱自乐自己很得意,否则搞教育的,搞人工智能的,就不买他的账。